申請辦法
1)
-
中心接受家長電話約見
中心亦接受兒科醫生 、 耳鼻喉醫生 、 健康院 、 兒童體能智力測驗中心及中央轉介系統的轉介。
2)
凡符合下列資格的幼兒,均可申請接受服務。
(一) 懷疑聽覺有問題 *
或
(二) 有發音或語言遲緩問題
* (1)具有某一程度的弱聽,
沒有其他弱能
(1)有發音或語言遲緩問題
(2)年齡由兩個月至三歲之間
(2)年齡在三歲至未滿六歲之間
(3)具有普通智力
孩子必須由家長陪同一起上課,並樂意回家作跟進工作
孩子沒有同時在任何地方接受類似的聽覺或語言訓練
* 根據社會福利署對本中心的資助模式,中心是沒有物理治療師及職業治療師,所以本中心只接受聽覺有問題而沒有其他弱能的幼兒的申請。
3)
請家長親自致電本中心,以便安排約見。
電話:2743-7377
*
輕度 至 嚴重弱聽的幼兒只需配戴助聽器便可接受聽覺及口語訓練。
極度嚴重弱聽的幼兒必先配戴助聽器,經過中心一至兩年的聽覺及口語訓練,若發覺助聽器對幼兒沒有幫助,中心便會建議家長考慮為幼兒植入『人工耳蝸』。
欲了解更多『人工耳蝸』的資料,請登入『人工耳蝸知多少?』。
[Home]